昨日上午,张北“草原天路”附近,指示牌指示车辆进入服务中心,游客需要购买50元/人的门票方可通行草原天路。 新京报记者 吴江
昨日上午,张北“草原天路”入口,工作人员设卡验票。
记者在张北“草原天路”服务中心买到的“门票”显示,收费项目是“环境资源维护费”。
5月1日起,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成为收费公路,过往车辆收取每人50元的门票,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 昨日(10日),新京报记者来到邻近张石高速野狐岭出口的一处草原天路的入口,这里已将道路阻断,有工作人员在公路中央设卡验票。 张北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范围,是道路两侧一公里区域,收费不是针对道路,但为了保护道路两旁的环境,需要对道路进行限制,而收费能起到限制车流量的作用。但一位公路法专家表示,张北县虽称并非是对路收费,但验票设施就在道路中央,存在非法设卡的嫌疑。此外,“草原天路”作为一条县道,收取风景名胜区门票不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存在非法占用嫌疑。 探访 进天路先绕道买票 验票口设公路中央 从张石高速野狐岭出口出来,在距离草原天路约3公里处的一处道路旁,记者看到,有工作人员正在这里设置“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是天路公司的,公司于去年成立,未来将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 草原天路的入口已经被改造,按改造后的引流路径,车辆必须先通过服务中心才能进入草原天路。门口设立了“收费标准”的提示牌,除65岁以上老人和身高1.2米以下儿童,进入景区的游客需要交纳50元/人的门票。不过,持军官证、士兵证、残疾人证等也可以免票。 记者购买了一张门票看到,门票右侧的副券上写着“环境资源保护费50元/人”。在门票背面的“导览图”上,东起白龙洞、西至桦皮岭的这条草原天路上,共设置有6个验票口。 在服务中心的停车场,有一辆京字号牌的车辆准备“打道回府”。司机称,他们有两辆车共4个人来此旅游,但是,“公路怎么能收费?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这位游客告诉记者,他曾经来过3次草原天路,这一次不准备买票进去了。 记者在服务中心看到,有穿着“天路执法大队”黑色制服的工作人员穿梭在服务中心四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主要来自乡镇,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的监督检查。 从售票处驶离后,记者驾车准备进入草原天路。在入口处的道路中央,可滑动的铁栏杆形成了一道临时门,门外两侧站立着几名协警和服务人员,一名协警将记者的车拦下,验票后方才放行。 既然收费是针对“风景名胜区”,而这个区域又不包括公路,为何要在路中央设卡验票?当地旅游局官员解释,这是为了游客的方便,如果不在路上,而在别的地方,比如土路、草地上,既不方便,又破坏植被。 进入公路后,一段道路的两旁被铁栅栏围住,栅栏外有工作人员在捡垃圾。往来公路不时有警车列队穿梭。有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天路将进行环境整治,包括不能在路旁摆摊,随意建造板房,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等。 追问1 不对路收费为啥不交费不能过? 回应:为了保护道路两旁环境,需要对道路进行限制 “草原天路尽管因路得名,但已成为功能比较完善的风景名胜区。”昨日,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张家口市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批复中说,草原天路景区资源完整、多样、典型、稀有,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保健、游憩价值。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草原天路景区风景名胜资源,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表示,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大约264平方公里,申请成为张家口市级风景名胜区,收费是基于这个区域实施的,并不是针对道路收费。 虽然张北官方解释收费不针对道路,但事实上不交费就无从通过。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垃圾遍地、草场植被严重破坏等,正是由于进入草原天路的车辆过多造成的。“2015年,全年旅游季节接待游客33万人次,最多一天达1.2万辆次。”这位负责人解释,为了保护道路两旁的环境,需要对道路进行限制,而收费能起到限制车流量的作用。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解释,“景区”和“风景名胜区”有区别,景区的运行方式是商业运作,而风景区以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为主。“我们并不是要人越多越好,门票收入越多越好,而是要限制车辆,有序地、保护性地开发。”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公路是公共出行的设施,具有公共属性,而景区收费带有市场属性。“把公路收费和景区收费混同,就混同了两种性质的收费,容易引起争议。” 追问2 其他风景优美公路为啥不收费? 回应:如果其他公路有这么大客流,肯定也会采取措施 汽车流量过大造成环境影响,只能靠限流来解决吗?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表示,“草原天路分布着很多天然草场,草原生态很脆弱,土壤层很薄,恢复只能靠人工种植。现在裸露的土地很多,好几年都恢复不了。” 这位负责人介绍,堵车时,很多车辆就停放在草场上,搭帐篷、烧烤,对环境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有网友质疑,国内许多风景优美的海滨公路、山区公路都没有收费。为什么张北草原天路就要收费?对此,这位负责人说,这是因为张北来的人太多了。“我相信如果别的地方遇到这么大的客流,肯定也会采取措施。” 收费真的起到了限流作用吗?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5月1日开始收费时,车流量跟去年基本持平,而2日是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因为当天坝上地区温度很低,受天气影响,游客相应减少。 追问3 收费目的是限流为啥还开发? 回应: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只要保证管理成本就可以了 按照张北县旅游局的说法,因为车辆过多,导致了风景区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限流是收费的目的之一。但他同时也向记者表示,“景区”的开发今年还将加大力度。“去年我们修了3个游客服务中心,6个游客休息长廊,6个悬空栈道,还有8个观景平台,还有41个生态厕所,23个停车场。今年,准备再修建15个生态厕所和4个停车场,这样车位达到3400多个。” 在草原天路入口处,刻写有“草原天路景区规划”,其中提到景区将建设十三个景点,占地350亩,总投资5亿元,包括旅游观光、餐馆娱乐、购物、休闲度假、健身运动等,主要项目有滑草场、风电观光塔、观景台、生态采摘园、汽车营地、自行车俱乐部、户外运动基地、卡丁车广场、草原骑士乐园、木屋别墅、特色农家乐、古栈道、烧烤广场等。 既然最终是为了搞好旅游开发,吸引游客,为什么不直接投资景区环境改造,而要先行收费?这位负责人的解释是,张北县是国家级的贫困县,每年拿出这么大的管理成本和基础设施投资,承受不起。 同时,他也表示,政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只要保证了草原天路的管理成本就可以了。未来如果天路周边旅游建设得很完全、很丰富,降价也是可以考虑的。 追问4 为啥票价50元/人 是否太贵? 回应:是核算管理维护成本后定的价;22人参加价格听证会 门票由谁定价?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中第五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明确听证组织部门为“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张北县是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门票价格。” 他向记者介绍,50块是核算管理维护成本后定的价。“去年我们花在草原天路上的包括安全、交通、协管等人员的工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以及垃圾清运等费用为6435.98万元。” 对于社会广泛议论的按人头计算,50元票价过高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价格听证会有22人参加,包括经营者、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游客代表,最终制定的价格能体现广大群体的诉求。 记者买到的一张门票副券上显示“环境资源维护费”。既然是门票,为什么不注明?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要表达的意思就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用于环境资源的维护与管理。 同时,记者发现,一般的景点门票正副券上都标有价格,而草原天路的门票,检票后撕去副券,价格就没了。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将核实。 追问5 道路收费 通勤车辆怎么办? 回应:修建该路是为了方便沿线群众,区域间通勤作用不大 道路收费是否会影响通勤车辆?对此,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表示,修建这条道路,最初是为了方便沿线群众出行,以及企业对风电机的维护管理车辆通行,不是为了区域间的通勤出行。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张家口出发,如果去张北北边,可以直接过去;如果从张北出发去沽源直接走张承高速;如果从张家口出发,去西边的县,也不用走草原天路。 对于网友提出的,从崇礼县滑雪场去草原腹地,必须经过草原天路,这位负责人表示,崇礼过来走张承高速或张沽线都比这个要快。如果走草原天路,光路上就3个小时。 不过昨日有游客向记者表示,公路是公共设施,走哪条路是可以选择的。“我觉得这里风景好,通勤时即使时间花得多,偶尔也可以走一下,体验驾驶的乐趣。现在收费了,就是强制不让走了。”这位游客表示。 对此,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说,驾驶的乐趣是跟周边的环境分不开的,假如周边的环境没保障,自然资源被破坏,驾驶的乐趣也就消失了。 专家说法 封路卖票 涉嫌非法占用 对于车辆想通过草原天路必须先交费,一位公路法专家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草原天路”作为一条公路(县道X001),收取风景名胜区门票不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非法占用嫌疑。 其介绍,《公路法》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因此将公路本身作为景区,并限制公众和车辆(未购票)通行,涉嫌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 设卡验票 涉嫌非法设卡 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草原天路入口处的道路中央,设置了一道可滑动的铁栏杆,需验票后才放行。对此,上述专家称,“从张北县官方的说法来看,似乎言之有理,收的是路外区域的风景名胜景区门票,并不是占用道路收费,但验票设施就在道路中央,就存在非法设卡嫌疑了。” 该名专家表示,《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尽管“草原天路”的售票口设在路侧,但在公路主线上设置验票口仍然属于设卡,而《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均未授予旅游部门在公路上设卡的法定权利,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在公路上设置验票口涉嫌非法设卡和拦截车辆。 上述专家介绍,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中也明确规定,“除公安、交通、林业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实施收费 审批程序不合规 此外,记者了解到,“草原天路”如果作为风景名胜区实施收费,县级物价部门其实并没有票价的审批权限。 据专家介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 因此,上述专家表示,即便不考虑占用公路和在公路上设卡的问题,仅就景区票价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上看也是不符合法规规定的,可以说是无效的。(稿件来源:新京报 记者:吴为 郭超) 责任编辑:郑汉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