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16 21:33| 发布者: 论坛管理员| 查看: 302| 评论: 0
原标题:最高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242.3元
中新网5月1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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