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让多吉|赵薇不配姓“赵”乎?赵薇用三个月的时间拍了一部电影叫《没有别的爱》,不到三天的时间,一群小粉红几乎要因此终结两个艺人在大陆的艺术生命。他们成群结队,靠着没日没夜地在网上挖“祖坟”,鉴定出戴立忍和水原希子曾有过“台独”和“辱华”的“历史问题”,应该永不录用,而赵薇也因“忘祖忘宗”而不配姓“赵”。 群众靠“挖历史问题”来“参政议政”,这是文革的传统。文革期间,因“历史问题”下台的大人物有刘少奇、彭真、罗瑞卿等,小人物则几乎每乡每镇都有。文革中搞某人的“历史问题”还有专门称呼——“专案组”,譬如刘少奇专案组、彭真专案组等。专案组的主要任务是“挖祖坟”,调查这些人过去在“国统区”,是否对党的事业有不当言行,是否立场不坚定,党性动摇了,只要干过什么与党不一致的事,统统翻出来清算。 文革结束后,中共中央平反“冤假错案”,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历史问题”被搞成“历史卖国贼”、“历史反革命”。1982年修宪时,有明白人就把“五四宪法”第19条中“惩办一切卖国贼”的条款删除了。“卖国贼”和“反革命”,在“文革”中几乎专用于加害不同意见者,只要谁被扣上这两顶帽子,被找到“证据”,其所有人格、举动就都是罪孽深重,大逆不道。而被扣上这两顶帽子者,顿觉得五内惶惑,四肢无主,只能等死。赵薇被扣上支持“卖国贼”帽子后,也只能迅速道歉,也只能“葛优瘫”。 在赵薇正式宣布不再用戴立忍主演的几个小时后,很多人才开始真正关注此事,“赵薇”登上各种社交媒体的排行榜。这说明很多人之前并没有关注他们在说什么。这时,最早的那些“好事者”们高兴坏了,他们觉得“卖国贼”被惩治了,遇上“明主”了,遇上太平盛世了。在权力被垄断的社会里,一群小粉红突然发现“爱国”是可以随意获得权力的,且这权力可以逮谁打谁,并获得欺凌的乐趣。 他们觉得赵薇的道歉证明了自己的正确,避免了“卖国贼”把“台独分子”戴立忍和曾经“辱华”的水原希子搬上荧幕的“恶性事件”发生,这是人民的胜利,他们拯救国家与水深火热之中。在21世纪的今天,这太可笑了:他们以为赵薇真能控制媒体,赵薇和马云是共济会的人,王菲带着孩子去西藏旅游也是在为赵薇打掩护,甚至一种戏谑的说法——土耳其发生政变也是“围魏救赵”。然而,政府部门面对赵薇、马云、共济会之间是不是揪扯不清都没有任何表示,也没有痛心疾首地指责他们是“卖国贼”,外交部、边防局也没有禁止“台独分子”戴立忍和“辱华分子”水原希子入境。 历史上,中国是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即使现在法治还不完善,也不能完全由一群电脑屏幕前的网民决定一部未曾公映的电影的命运。不是说网民群众没有参与公共讨论的权利,只是说,讨论也要讲事实,讲能力,得拿出证凭实据来,不能网上找几个截屏,就说自己在为国分忧,这很不靠谱。 赵薇爱国不爱国不重要,重要是中国人民要知道正确的“爱国”姿势是什么,重要的是,爱与不爱应该是自由的选择。不“爱国”的人就不能在中国做生意赚钱,这个逻辑很荒唐。难道有的人将来会要求在中国投资的外国人,在注册公司之前,先需要做“爱中国”宣誓,演出公司邀请境外艺术家来中国演出先要通过政审?一个人爱不爱中国,不能靠几个网络截屏来判断,每个人都有自己判断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爱国的方式。 插播普及一下爱国主义:列宁说: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又散发出臭味来。罗素说: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爱因斯坦说: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叔本华说:当爱国主义涉入认知领域时,是一个应该被扔出门外的混小子。肖伯纳说: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的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皮尔斯说:爱国主义是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卢梭说: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 爱国主义是人类最复杂的情怀之一。国家、政府、政党、社会等等因素,往往让爱国这个事情复杂化,变得经常找不到“爱”的客体,“爱者”和“被爱者”、“人民”和“公民”混淆不清,衍生出莫名的伤害。不管如何,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国家是为公民的福祉而存在,如果民不聊生,国何存焉?现在,反而是一些生活很贫困、受到歧视和压迫的底层,觉得爱国是一个天大的事情,把盲目的爱国置于采取真正重要的行动改善我们这个社会之前。 7月6日出现的一篇微博长文登出了很多戴立忍和水原希子的网络截图,把这两个人的“历史问题”和赵薇的电影《没有别的爱》联系起来,说戴立忍一贯支持“台独”,水原希子去过靖国神社,有“辱华”行为。此文表达了几个意思:赵薇很傲慢,网友很愤怒,“普遍抵制”、“强烈质疑”、“猛烈还击”和“劝诫”,并有网友发言的截屏为证。说实话,微博长文的做法比文革时期“专案组”还业余,好歹 “专案组” 还要实地调查,弄点人证物证,这些人就在网上随便搜搜,就以网友的名义“定案宣判”。心太大了,一篇长微博,大来把各种部、各种局、各种办以及法院的事情全干了。 戴立忍在被撤换角已成定局之后发文说:“过去我参与公民运动是社会参与,并非起于政治行动,更无关于特定政党的支持,那是对于弱势或不公不义事件的发声,也是透过社会参与的公民责任”。公民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习惯,他们习惯的词是人民。责任又是什么?爱国还需要承担责任?就像2012年,在西安反日游行中把车主李建利人头砸出个洞的蔡洋,直到警察上门抓人,他还认为自己无罪,是“爱国行为”。 1980年10月8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赵丹的《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赵丹在文中说:“从文艺的风骨——哲学观来说,并不是哪个党、哪个派、哪级组织、哪个支部管得了的。非要管得那么具体,就是自找麻烦,吃力不讨好,就是祸害文艺。”而有人在微博中强调自己代表着“网友”的意见,不尊重文艺创作的方法,不讲规则讲民意,就是在耍流氓。 在正常健康的国家里,我们首先要讲规则,你可以不去电影院看《没有别的爱》,但是你不能胁迫意见不同的人屈服。把赵薇“晒”照片说成是“暗示性”挑衅,一开始就是要导演“普通网友”大战“不良明星”的戏码。 这不,赵薇被逼发声明说:“无论何时,我都不会忘记自己中国人的身份,也会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 一些帖子被删后,很多小粉红又兴奋了,说自己的帖子被删,资本的力量太强大的,甚至有很多网友开始同情“被删贴者”。在小粉红的留言中,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某某的帖子也敢删?”这话问得很好,但是逻辑却有问题,按照规则,某某并没有“不被删贴”的“免死金牌”。 胡锡进老师说:中国的确很复杂,删帖子、看热闹也这么复杂。一般公司删贴的规则是信息部可以删除所有员工的帖,品牌部可以删信息部的帖,本届董事会可以删品牌部的帖,下一届董事会可以删上一届董事会的帖。后来你们弄明白了么?这事和赵薇、和资本无关,你们知道吗? 回到戴立忍先生发表的那封情真意切、不卑不亢的长信,有人在后面跟帖说:戴立忍居然敢用繁体字,这不是“台独”的铁证嘛。当然,其中也有撒娇的——“你一个台独写这么多字,不想看!” 借李佳佳的一句话结尾:“婶可忍叔不可忍!打倒赵薇!打倒戴立忍!打倒三体人!欧耶!”这一次歇斯底里的发泄,其根源深植于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土壤,这个盘旋在我们上空的幽灵,不知还要多少年才能除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