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 | 量化评价扼杀人文学术本质 仲伟民教授 作者简介:仲伟民,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清华大学文科处副处长,全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近年来,学术评价及学术期刊评价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不过,因为学术评价问题的复杂性和其影响的深远性,尽管学者以及有关部门在此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的努力,但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有些问题反而更加严重了,目前以发表人文学科学术论文为主的学术期刊在现行评价体系中备受歧视,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1、现行学术评价机制歧视 人文学科及以发表人文学科为主的学术期刊人文学科的学术论文大多是思想的呈现和创造,需要长期的知识积累,因此学术成果的写作和发表一般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加上研究又独具特点,即注重从原始材料入手,较少引用同行研究成果,转引率自然低。但是,目前各高校及相关学术机构大多以数量以及所谓期刊级别作为考核标准,这促使学术评价机构的权力急剧膨胀,各种评价机构争先恐后抢占地盘。比如,原来期刊评价有所谓“三大核心”,而今已有了更多的“核心”,评价标准五花八门,各机构竞相发布排行榜。这对学术研究以及学术期刊的办刊方向等产生了极大的负作用,尤其对人文学科学术研究以及以发表人文学科学术论文为主的期刊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这里有以下突出表现。 一是评价标准的绝对数据化,导致学术评价以及期刊评价的偏颇并遭到学术界的诟病,甚至影响了中国学术在世界上的形象。 目前在中国各种学术评价中发挥作用的,几乎全是以各种数据为基本依据而制定的评价标准。这些评价标准表面上看非常科学,非常严谨,其实质可能是最不科学、最不符合学术研究规律的,对人文学科来说尤其如此。 以中国知网为例。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每年都发布《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这个年报实际就是该杂志社发布的一系列期刊数据排行榜。其中“期刊综合统计源”和“复合统计源”包括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他引影响因子和即年指标,其他指标还有基础研究类影响因子、技术研究类影响因子、人文社科类影响因子、他引总引比、引用半衰期等13个指标。这些几乎全是与影响因子相关的各种数据。该杂志社近三年还发布“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和“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则主要运用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两个数据,基本模仿SCI的做法。上述几个榜单既没有考虑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特点,也没有考虑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特殊的历史和社会环境。 正是因为这种对数据的简单处理,导致榜单出现很多令人费解的现象。比如前一榜单2014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之排位前20名的两个期刊,就让人疑虑重重,因为无论从实际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力以及学者的印象和口碑等方面,这两个期刊都应该属于中下游水平;另外,此榜单排名靠前的相当一部分期刊偏重经济学,而经济学期刊的影响因子普遍偏高,显示了学科之间影响因子的极大差距,更证明了单靠影响因子排序有多么不合理。在后两个榜单中,体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格外突出;除考古学科外,人文学科几乎全军覆没。“2014年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尤其离谱,不仅有些平时几乎不为人所知、在学术界更是影响不大的期刊居然登上了这个榜单,管理学和教育学更是大放异彩,在所列前60种期刊中,这两个学科几乎占了半壁江山,粗略统计,管理学至少有11种,教育学至少9种,尤其是成人和电化教育更是一枝独秀,比如《中国电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计算机教育》等都很荣耀地进入“2014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榜单。难道这就是向全世界展示的中国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很显然,这个榜单有问题,问题就出在不顾学科差别的简单的量化处理方法。 二是评价机构所定指标随意,评判没有依据,评价结果有失公允;评价机构的特权和作为,导致学术生态和期刊生态恶化。 传统几大评价机构,比如“三大核心”的出炉,大多借鉴国外图书情报学科的相关做法,以数据为基础进行期刊遴选。由于近年这些“核心”受到了学术界的激烈批评,于是有的评价机构试图采取一些新的办法,以求突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2014年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就非常典型。这个报告发布后,在学术界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而我认为,这个评价报告可能会使本来就为人诟病的学术评价愈加混乱。此评价报告由三部分组成,即《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AM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试用版)》和《2014年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结果》。应该说,这个报告最重要的是推出新的期刊评价指标体系。但是评价报告发布之后,绝大多数人关注的却仅仅是期刊评价结果,即期刊排行榜。 我之所以称这个期刊评价体系是“新”的,的确是因为有很多新创意新做法。比如将期刊评价体系设计为吸引力(Attraction Power)、管理力(Management Power)、影响力(Impact Power)三大块,该中心对这三个关键词的定义的确非常之新,但遗憾的是,该中心对这三个关键词的定义却让人有些糊涂,比如“吸引力”是这样定义的:“指评价客体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资源,提升评价客体的吸引力。”怎么能将期刊的吸引力归结为外部环境?各种学术声誉又怎么是外部环境?再如该报告规定的奖项种类,同样是部级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奖给加分,而教育部名刊工程则不加分。该中心考察各期刊“管理力”的做法,似有主观臆断的成分,没有充分重视学者的意见,没有“学术共同体”的作用。 三是盲目以期刊的英文化作为国际化,不仅不利于中国人文学术以及人文学科学术期刊的发展,而且可能背道而驰。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国家对文化软实力越来越重视,鼓励学术研究要“走出去”,要国际化。但遗憾的是,目前很多学术国际化的做法往往流于形式。比如,大家竞相创办英文刊,就非常典型,难道出版英文期刊就等于国际化吗?再比如学术评价,更有许多“伪国际化”的做法,最典型的现象之一就是SCI/SSCI崇拜。此类SCI/SSCI崇拜现象的长期存在,与中国目前的评价机制密切相关,很多高校都规定学者在此类期刊发表文章有高额奖励;国内的学术期刊更是想方设法进入SCI/SSCI数据库,入此数据库几乎成为学术期刊国际化的代名词。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毫无疑问是中国当前普遍存在的荒谬的学术评价体系。因此,只有彻底废除危害中国学术正常发展各种不合理的指标体系,学术界此类怪象才会消散。 国际化涉及与语言的关系问题。目前英语的确是最为国际化的语言,但是这里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翻译成英语就能实现国际化吗?我不这么认为。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需要国际化,学术期刊也需要国际化,但是我们不能以英文化代替国际化,以欧美化代替国际化,更不能以是否加入SCI/SSCI数据库作为国际化的标准。因为这样的国际化不仅会大大损害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且会使我们与真正的国际化渐行渐远。台湾大学黄慕萱教授精辟地指出:“由于人文社会学者的研究议题具有高度的本土关怀,自然会以最符合该国文化与思考的语言作为文献发表所使用的语言,因此以英文文献为搜录对象的SSCI及A&HCI引用索引数据库并无法代表非英文人文社会学者的研究产出状态,其搜录的期刊文章仅表示较具有国际能见度及影响力,而无法表示其重要性或质量的高低,故在非英语国家,人文社会学者的学术评鉴不能仅以国际引文索引数据库进行评鉴。” 我曾经撰文指出,学术评价机构作为评价主体,无论从其从业人员来分析,还是从其所实际做的具体工作来分析,都不具有评价的资格,对此我曾有过专门论述,兹不赘。但是目前的情况是,这些评价机构不仅具有了资格,而且俨然成为学术评价的大法官,已然凌驾于学术界及学术期刊之上。而我认为,此类机构评价功能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不仅危害学术界,也将危害自己,并将自己埋葬。 2、用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对人文学科不公平 中国学术评价机制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急功近利以及学术大跃进,造成科研行政管理部门过多干预学术,在学术管理上甚至是乱作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大学排名、学科排名以及五花八门的课题申请及评奖活动等,更是将这种不合理的评价机制推向极致。关于这一点,学术界批评已经很多,此不赘。 中国学术评价机制混乱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学术界包括期刊同行自身对学术评价漠不关心,很多学者尽管对目前的学术评价机制颇多微词,但又不愿花更多精力来关注,结果导致如上文所说的学术评价制度混乱。学者对学术评价机制即使有一些批评,也大多不得要领。我这里可以拿所谓的影响因子为例进行说明。 众所周知,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IF),即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被引用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前两年发表的论文总数。后来又有复合影响因子,这个概念是指,以期刊综合统计源文献、博硕士学位论文统计源文献、会议论文统计源文献为复合统计源文献计算,被评价期刊前两年发表的可被引文献在统计年的被引用总次数与该期刊在前两年内发表的可被引文献总量之比。 尽管影响因子这个概念的发明也就40年的时间(1975年开始使用),但它的影响却非常惊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概念“现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期刊评价指标,它不仅是一种测度期刊有用性和显示度的指标,而且也是测度期刊的学术水平,乃至论文质量的重要指标”(百度百科)。所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索性以此为题,每年都出版《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且成为业界的一件大事。根据通常的理解,影响因子的主要影响在两个方面:它不仅是评价学术期刊的一个主要指标,而且也是评价论文的一个重要指标。也就是说,影响因子在学术评价方面几乎可以通吃了! 文献研究者最喜欢也最重视影响因子数据,各评价机构几乎均将影响因子定为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有的评价机构甚至将其作为唯一的指标;也有的科研管理者乃至学者不明就里,喜欢以此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如果方法正确,将影响因子作为学术评价的标准之一其实完全是可以的;但如果方法不对,也就是说,如果在使用影响因子进行学术评价时不分学科,将影响因子作为普世的学术评价工具,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不同学科之间论文的影响因子数据相差实在太大。对于专业期刊来说,不同学科专业期刊的影响因子差别巨大;对于综合性期刊来说,偏重人文与偏重社科的期刊之影响因子的差别也非常之大。 目前,已有很多学者对引文分析的局限性进行了研究,他们主要归纳为以下三条。第一,引文原因或动机的复杂性影响引文分析的客观性。大量事实表明,作者引用文献的目的不都是因为需要利用某些观点或资料,也可能出于其他非正常的动机;而这种出于非正常动机的引用,在引用文献与被引用文献之间就形成了“假联系”或“假相关”。比如以下方式:阿谀某人,自我吹嘘,相互吹捧,为支持自己的观点而片面引用,为维护某一学派或师承关系而非正常引用,迫于某种压力的引用,等等。第二,技术上的缺陷影响引文分析的正确度。首先,文献收集的不完全性会直接影响引文分析的结果,而事实上任何学科的文献分析都无法收集完全。其次,暗引现象同样会影响引文分析的正确性。所谓暗引,即文章引用其他论著的内容,却不注明出处。这种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在各学科的研究中比比皆是。第三,引证分析对研究有时会产生误导作用。由于国家、民族以及文化的差异,某些知识领域或内容可能并非人类所共享;如果过多强调或追求共同性,必然会脱离自己国家的具体实践。 瑞典学者A.Elzinga指出,面向由核心期刊引用率决定的国际研究工作的前沿,“往往意味着面向像美国那样的核心国家”,“意味着像美国、英国和法国这样一些国家将逐渐占据支配地位。然而对较小的国家来说,适应最大共性可能意味着扩大研究与实践之间的鸿沟”。而实际情形是,过多强调征引指标和共享,往往是后发国家的普遍现象。这种做法最恶劣的后果,是粗鲁地扼杀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越是历史悠久的国家,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伤害就越严重。 上文所说引文评价的三个局限性中,最后一条尤为关键。也就是说,从自然科学引发的学术评价工具,在运用到人文社会科学的时候,会发生严重的变异,具体运用时需要格外小心,否则,评价有失公允,就会损害正常的学术研究。 目前学术评价机制不仅使人文学科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况,主要刊登人文学科学术论文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也同样陷入困境。这里,我仍然主要以影响因子为例加以说明。 上文已经指出,不同学科论文之间的影响因子差距极大,这就造成刊发不同学科论文学术期刊影响因子的差别极大,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学科期刊的影响因子差别更大。比如《经济研究》与《历史研究》同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著名期刊,但根据中国知网2014年发布的影响因子年报统计,两本最著名的专业期刊,影响因子差别极大,《经济研究》复合影响因子达9.831,而《历史研究》的复合影响因子只有0.954,相差整整10倍。 在综合性期刊中,除《中国社会科学》为5.596外,绝大多数如果能超过1,已经是很高的数字了。就学报而言,《浙江大学学报》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最高,《复旦学报》为1.094,《文史哲》则只有0.646。可是我们并不能以此判断后两家学报比前两家学术水平低,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是学科文章分布造成的。前两个学报侧重社会科学学科的文章,尤其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文章;而后两个学报侧重人文学科,尤其是文史学科的文章。 因此,仅仅或主要依靠影响因子数据评价期刊,不仅是极不科学的,而且会对人文社科期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评价标准没有考虑到学科之间的差异。人文学科有自己特殊的研究规范,以历史学科为例,实证性历史学文章多是径直爬梳史料,在经过考证辨析后得出结论,此类文章较少引证现当代人的论著。这是历史学研究的重要特点之一,当然,这既是历史学研究的优长之处,也是历史学研究的短板之处。说它有优长之处,是因为历史学者习惯直接从原始材料入手,尤其注重第一手的材料,这是历史学科不同于任何其他学科的重要特点。可是,这种研究方法同样有不足之处,这说明历史研究学者比较容易忽视同行的相关研究,不仅对同行的尊重不够,而且容易形成重复性研究。 我主张,历史学者在注重原始材料的同时,应该尽量汲取其他学科尤其是社会科学学科的做法,即不仅应该很好地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还应尽可能多地引用别人已有的研究成果,避免重复性劳动。当然,历史学的学科特性以及研究方法,使该学科论文在被引方面永远不可能同经济学相提并论。 鉴于此,不同学科论著的学术水平,不宜都拿影响因子作为评价标准,更不宜将不同学科的论文进行影响因子的比较。如果要进行比较,只能在同一学科内,甚至要在二级、三级学科层次上进行比较。学术期刊同样如此,不同学科的专业学术期刊不能主要用影响因子进行比较;综合性期刊的发文差异很大,也很难主要用影响因子来比较。上面所举例证,足以说明问题。 袁培国先生对滥用影响因子提出批评,他说:“把针对以英文为主、期刊类别与其刊载论文类别相对一致的科技期刊的期刊影响因子原封不动地运用于大多是一种期刊刊载多学科论文的中文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在现实中便带来了新的问题,而科研管理使用的简单化、绝对化和误用更加剧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可见,学术评价机制不合理有很多复杂的因素,需要我们做更深一步的研究。 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尤其是职称评定中,我认为代表作制度是一个相对不错的制度设计,得到学者较为普遍的认同,因为代表作制度激励学者发表高水准的研究成果,而不鼓励急功近利、单纯追求成果的绝对数量。中国社会科学院曾经较好地执行这项学术评价制度,为学术界所认可,但近年来有些研究所似乎也逐渐改变了学术评价体系。 学术评价出现上述过分看重影响因子数据的现象,有很多原因,其中有两个原因特别重要,一是同行专家或学术共同体作用发挥不充分,此点下文将有阐发;二是评价机构的作用日益膨胀,正是因为在评价机构的推波助澜之下,导致学术评价的异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更为明确地说,学术评价机构是形式评价尤其是量化评价的推手,量化评价体系是一种貌似科学而实则粗暴的评价机制,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会造成深重的伤害。学术研究要健康发展,必须抛弃这种伪科学的做法,建立公正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 3、学术共同体:建立公平公正学术评价的基石 近年学术界之所以如此关注学术评价问题,是因为学者们内心有很多渴望:渴望真正的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能够得到肯定,渴望学术诚信的回归。但现实总给我们泼冷水,现行学术评价制度不仅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和愿望,反而引发很多的学风问题。这也逼迫我们深入思考一些问题,寻求更好的学术评价路径。 针对这种状况,2011年11月7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以促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其中特别指出,要正确认识SCI、SSCI、CSSCI等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避免绝对化;意见要求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要求加强评价制度建设,其中第三条指出:“建立开放评价机制。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大力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该说,这个导向是很好的,这个文件的制定是有意义的,值得肯定。 从操作过程看,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只可能是一个主观的评价,因为学术研究成果水平的高低全由同行来裁定;但是,从结果和社会影响看,它又应该是一个客观的评价,即由同行做出的学术评价能够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真正好的学术评价,实际上就是这种主观与客观的完美统一、公平公正的完美体现。 说到学术评价要公平公正,就牵涉出一个大问题:进行学术评价的主体怎样认定?上文已经指出,学术评价应该由学术权威在内的学术共同体承担,这是最为可行的路径也是最科学的做法。目前国内几大被学术界基本公认的奖项,如被学术界广泛关注的“思勉原创奖”“汉语人文学术写作终身成就奖”以及“百盛-清华学报优秀论文奖”等,就是因为初步尝试发挥学术权威和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 以“思勉原创奖”为例,该奖评审尽量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坚持全过程实名制评审。在评审会之前,主办方首先从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科委员等专家名单中邀请21位文史哲专家学者,推荐21部作品并撰写推荐意见;随后,每项参评作品由全国范围内随机邀请的100名同学科学者实名填写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对本科研成果的了解情况”“该成果研究工作在理论上的突破程度”“该成果出版发表后的社会影响”等问题,以此调查该成果在同行中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此外,还对参评作品进行通讯评审,由5位同学科专家分别审读并给出独立评判,反映该成果在专家心目中的创新程度。评审专家在参考此前推荐专家意见、同行学者问卷测评结果及通讯评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审读原著,并独立评判给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名产生获奖提名作品,提名作品经评审委员会实名投票产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在颁奖仪式上正式授奖。 “汉语人文学术写作终身成就奖”的做法,同样也为人称道。首届“汉语人文学术写作终身成就奖”的获得者是清华大学的李学勤先生,此奖于2013年7月在著名哲学家贺麟故乡四川金堂县颁发。该评奖委员会2006年公布的首届评选流程,总共有8条具体规定,这个流程可以说是目前学术评奖中最为复杂也是相对来说较为完善的评奖办法。 以上两个奖项,其评选过程没有问题,但其中某些做法似乎仍可商议。其一,“思勉原创奖”声言尽力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但同时强调专家从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科委员等专家名单中邀请,这有故意使此奖项官方化之嫌。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中,几乎所有民间行为都有官方化的冲动,因为似乎只有官方承认的奖项才会被单位认可;从长远看,这对社会发展和学术创新都是十分不利的。其二,“汉语人文学术写作终身成就奖”首先以网站投票数决定获奖人提名,表面上看似乎很民主、走群众路线,但实际上违背学术评价小众化、专业化原则。有人认为:“我们不能说,中国的学术水平只能由中国学者来评价,外国人不能置喙;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们也不能说,学术评价只是学者的专利,普通读者无权对学术问题发表意见。”这段话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有问题。 因为学术是极少数人从事的工作,其学术成果也是面对小众群体的,普通读者的评判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学术评价的标准。我认为“普通读者无权对学术问题发表意见”这句话,原则上是正确的。也正因此,我不赞成以网上公开评论作为学术评价的基本依据之一,因为学术研究成果是一项探索和创造性的工作,不同于通俗读物,也不同于文学作品和影视创作。 作为纯民间奖项的“百盛-清华学报优秀论文奖”,因为规模较小,所以操作相对容易。该奖主要有两个流程,一是请专家通讯评审,二是请专家现场会评。目前该奖已进行了三届评选,在学术界反应甚佳。曾荣获此奖的王齐洲教授这样表达他获奖后的感动:“这是民间独立评审的奖项,由李学勤、傅璇琮、童庆炳三位老先生最终确定,是纯学术的判断。我虽曾连续五届获湖北省优秀社科成果奖,却没有过这种激动。如果我们的学术,真的出于求真,所写的文章,真的能感动自己,没有功利的目的,没有世俗的羁绊,那么,学术之树必然长青,学者的生命之树也必然长青。 从以上奖项来看,我们对学术共同体的认识以及国内学术界共同体的培育都才刚刚起步;比较而言,欧美学术界已经相当成熟,值得我们借鉴。 从欧美国家学术评价的经验来看,构建自律的学术共同体,既是学术评价存在的前提,也是其良性运作的基础。自律的学术共同体是由学者以各自专业为基础自愿结成学术团体、创办学术刊物、组织学术会议等,其中专业性和自律性(autonomy)是其最主要的特点。专业性无须解释,自律性则需要略做阐释,因为自律性是学术共同体最重要的特性,也是学术共同体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以美国为例,学术共同体的自律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自主结社和自主运作。学者自愿结成以专业为基础的学术团体,自主创办专业刊物,自行召集学术会议,上述活动不必经过权力机构的批准,只要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即可。这种由团体、刊物、会议等构成的学术共同体形式,既是一个开放的学术讨论和批评的空间,也是学术秩序的建设者、维护者和监督者。 其二,自主立法。“autonomy”一词有三个层面的含义:(1)法律意义上的,有自治、自治权、自治州、自治团体以及人身自由的意义;(2)哲学意义上的,含有自律、意志自由的意思;(3)生物学意义上的,即自发性。学术共同体的“autonomy”,应该取前两层含义的部分内容。或者说,学术共同体所奉行的“法”不是由立法机构来制定的,而是学术界经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各种惯例和共识,包括学术规范、学术标准、学术伦理准则等。 其三,自主约束。在正常情况下,学术共同体成员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信誉感、耻辱感等,使学术规范、学术标准、学术伦理准则等得以遵循和贯彻,一旦发生违规行为,共同体即可对当事人进行追责或处罚。李剑鸣教授说:美国这种自律的学术共同体,其形成和维持同某些“心灵的习性”和“做事的方式”密切相关,而且也离不开自由、平等和民主的社会政治环境……没有什么学术权威是不可质疑的,没有什么学术观点是不可挑战的,也不存在对学界前辈的恭顺和屈从。 学术是自由而开放的领地,任何垄断和霸权都不为共同体所接受;学术评价也是自由、平等的对话,尖锐的观点对立,激烈的学术争论,通常不涉及个人恩怨和私人感情。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学术社团,还是学术刊物,在经济上都不依赖于政府拨款,也不单凭某个人的捐赠,而是依靠学者缴纳的会费以及其他募捐。这种经济上的独立性,是其自主性的基础和保障。正是因为美国学术评价中有成熟的学术共同体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政府和大学不干预学术评价,因此美国学术呈基本健康发展的态势,成为各国学术界学习的榜样。当然,不是说美国的学术评价就尽善尽美了,我只是希望中国的学术评价能够从人家那里学习一些有用的东西。 我曾撰文批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中的科学主义倾向,这种情形对人文学术的危害极大,影响因子决定论就是典型的科学主义做法,需要警惕并及时纠正。令人忧虑的是,目前的学术评价制度以及各式各样的评价机构,却正在助长这种唯科学主义、伪科学主义的做法。学术界、期刊界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努力克服这种危害人文学术的做法,中国的学术研究才可能健康发展,中国的人文学术才有可能在世界上争得一席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