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政府稽查低收入白卡Medicaid !!!
据统计,美国每年健保欺诈600亿元,2011年仅追回41亿元。今年3月,司法部长、国税局长与卫生部长在国会誓言联手整肃健保欺诈,7月下旬召集全美主要健保计画负责人齐聚华府,商讨如何堵漏与严查。纽约市人力资源局(HRA)反欺诈调查处入夏以来对低收入健保人发起的稽查不断升温,使参与人倍感震惊。
例如,吴先生在纽约上州经营汽车旅馆(1120C公司),每年与太太出工资(W-2)约2万元,全家四口(2个子女)住皇后区,长年享受白卡健保计画(Medicaid)。今年6月,他突然接到纽约市人力资源局反欺诈调查署通知,要求提供2005至2012年5月个人税表、银行报告、子女就读学校及雇主历年薪资证明、房租合约及瓦斯水电账单。吴先生於一个星期内凑齐所有文档,面呈稽查官。三天之後,调查员要求吴先生的会计师提供汽车旅馆2005至2011年的公司税表、银行报告及贷款余额证明。
第二天,吴先生便收到高达八万多元的罚单。这是因为从2005至2011年的七年中,其数字全部超标,因此反欺诈调查处他把七年中纽约州政府给予的低收入健保津贴药费全部吐出作为赔偿。他一家四口每年收入2万余元,汽车旅馆也是连年亏损,怎麽会有健保欺诈之嫌呢?但反欺诈调查处有自己的推理模式。
该模式是,吴先生的汽车旅馆市值约120万,银行抵押贷款约100万,因此股东拥有的净值为20万,基本上是吴先生购买汽车旅馆的首付。如果吴先生买得起汽车旅馆,绝不属於低收入。尽管他的首付也是七拼八凑甚至从中国借来,但由於是私人借款而且缺乏法律证据,所以上不了台面,无法列为公司的欠债。虽然吴先生夫妇个人银行账户不足3000元,但还有公司中的资产净值20万元作为後盾,远远超出反欺诈调查处设定的低收入健保申请人的财产资源上限(2006至2009年分别为1万8450元、1万9950元、2万5050元及2万6310元,2005年、2010年和2011年不要求),这样调整之後吴先生2006至2009四年立刻丧失低收入健保资格。
再看2010年和2011年,虽然不要求财产来源,但反欺诈调查处也有高招,那就是以现金流(Cash Flow)为出发点,用公司当年的盈利(或亏损)加上折旧(120万除以39年),把现金流收入(Available Business Income)加入到个人收入上。以2010年为例,吴先生夫妇W-2收入为2万5800元,四口之家白卡上限为2万7732元。本来符合资格,但纳入去除折旧之後的公司收入,他们调整之後的个人收入扶摇直上,自然超标。现在只剩下2005年,由於吴先生的汽车旅馆剔除折旧後仍然亏损,夫妇收入低於2万元,反欺诈调查处无计可施,勉强接受。在吴先生的会计师和律师陈情下,反欺诈调查处最後判定罚款6万元,三分之一首付,余款按一百个月分期付清。
姜先生夫妇拥有一家外卖餐馆,每年开W-2为1万5000元,与儿女一家四口得以享受白卡医疗保险。但餐馆净值约20万元(全部现金买入),设备折旧每年约2万元,套用反欺诈调查处的公式,2006至2009年财产来源均超出上限,2005年至2011年个人收入1万5000元加上万元折旧同样超标,除非餐馆亏损2万元以上,或许於2005年、2010年或2011年出线。总之,按照反欺诈调查处的这一套衡量标准,业主股东虽持低收入却照罚不误。
从2012年8月起,反欺诈调查处稽查范围将进一步扩展到低收入健保人的担保人,以白卡参加人为例,尽管他们的低收入或低资产(银行存款3000元以下)均符合标准,但他们在过去十年内来美取得绿卡,则反欺诈调查处现在要向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人追债,反欺诈调查处预估每一位被担保人将平均受罚4700元。这不能不引起众多类似低收入家庭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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