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大声!大声!>>
吕大渝
2018年4月15日是个大日子,是第五届《中华杯》美国青少年汉语朗诵比赛初赛开始的日子。这天,哈维、博城、北维三个赛区举行了初赛,其它赛区的初赛将在四月陆续完成。
这天,我在两个赛区看到许多参赛孩子的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没有大声地朗诵。夜不能寐,赶快提笔,希望在往后的几场初赛和5月13日的决赛中有所改进。
在赛前举办的三次辅导讲座中,我谈过,朗诵是把文字作品转化成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即从理解作品,引发情感;运用技巧,以情带声的创作活动。
在谈到“朗诵的主要特点”时,首先就是“音声性”这一朗诵艺术最重要的特点。
就是说,声音虽不是诗歌朗诵的全部,但却是增强其艺术魅力的重要因素。一切前期的努力,最终都体现在有声语言的表达上。用声的虚实、刚柔、明暗、幅度和强度的自如,是适应诗歌高低起伏、抑扬顿挫的需要,体现诗歌不同色彩,抒发变化丰富的情感所必需的。
对初学朗诵的孩子,“有朗诵、表演欲望,能大声、清楚、自然、流畅地朗诵”,是最基本的要求,特别是其中“能大声朗诵“,更是基本要求中的核心。
目前,国内的朗诵考级分11级,幼儿第一级的要求就是
“要求有朗诵表演欲望,能大声、清楚、自然地朗诵,无错读字,略有感情”。直到此后的三级,仍然还“要求有朗诵表演欲望,能大声、清楚、自然地朗诵“。可见其是多么基本和重要。
《中华杯》的评比标准,重视“大声、清楚、自然地朗诵”,直至高中组,在语言技巧方面也不过只要求到初级,而且照顾到海外孩子的语言环境,并未特别苛求轻声、变音、尖音和en/eng、z/c/s和zhi/chi/shi不分的朗诵艺术忌讳的语音问题。
就是说,面对海外孩子学中文的实际情况,《中华杯》已经放松了一些汉语朗诵的评比标准,但是,“大声地朗诵”这一最基本的要求,是底线,是无论如何必需做到的。
根据初赛首日之我见,参赛孩子在“有朗诵表演欲望,能大声、清楚、自然地朗诵”这一点,亟待改进。
培养孩子声音达远,关键是家长。我不相信那些七、八岁,十来岁的孩子在平日松弛的疯玩儿时,哪个不是大声喊叫得让爹妈头大?怎么朗诵起来就声音小得让人听得费劲儿呢?孩子们绝对有大声朗诵的能力。
每位父母都希望培养孩子大方得体的言谈举止。朗诵是培养良好的言谈表达的有效途径。站在人前,状态积极,充满欲望,自信的大声、清晰、自然地表达,是可以逐步培养出来的。朗诵就是很好的途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大声!大声!大声!”。
“对于命运中的幸运而言,诗歌正如点燃火炬 — 某种意义上,诗歌之光照亮突然醒来的人。”诗人北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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