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4日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集中酝酿并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兵等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立法应涵盖所有的财政资金,规范政府财政行为。 刘小兵等建议制定财政法,规范政府财政行为 来源︱据 澎湃新闻评论 上海财经大学公号经济日报等综合 好看的文章不见了咋办? 加入《干货精选知识星球》,可看消失干货(含禁书),内容更劲爆 内有炒到一本5000元的《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扫描版)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等30名代表,联合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的议案。 事实上,近年来多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过制定《财政法》的议案。在去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就曾建议将制定《财政法》尽快列入人大的立法规划,并在5年或6年内实现立法。 学界包括一些政府官员,也都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积极呼吁立法。2014年12月1日,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在修订预算法的基础上,还应当制定财政基本法、财政转移支付法等实体法。” 制定《财政法》的议案,相当于告诉政府,你花钱太大手大脚,该好好管管了。 在我们的宪法中,是有那么几条财政法律的,但是极不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去甚远。前段时间美国政府停摆,就是因为人家的财政机制先进,预算拨款的权力在国会手中,只要不通过预算案,政府就无钱可花,只得关门歇业了。 这就好比大清的国库钥匙掌握在老百姓手里,慈禧说生日到了,想搞得体面点,求拨款。好吧,给你十两银子弄个七层蛋糕,然后召集所有格格和阿哥,唱首生日歌就将就着过吧。那么,1000万两白银就尽数省下了,这就是制度的优越之处。 说得直白点,这30个上海人大代表提出的《财政法》,等于是要求政府过渡权力于人大,释放其应有的权力,这从他们拟定的草案即可看出: “《财政法》应明确财政收入的权限,除税收法定之外,下述收入的立项和标准应通过人大审批:行政性收费和罚款;具有垄断性的,收费标准不受到竞争制约的事业收费;各项具有强制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具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缴款;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政府定价。” 如果议案落地,这将是中国最好的一部法律。如果这项法案得以顺利实施,则意味着以后中国所有垄断国企的企业产品或服务定价,如移动电信的资费,两桶油的油汽定价,以及公立医院、学校的收费,甚至是交通罚单额度等等,都将经由人大审批。 “《财政法》应明确财政支出的权限,下述支出或支出标准应通过人大审批:一般公共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集中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支出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一级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其下述支出应受人大审批的制约:重大投资项目支出,经营管理者的薪酬标准,企业的一般管理支出规模。” 除了对政府的各种进项进行审批以外,该草案也提议对政府及国企的出项进行监督。比如备受争议的三公经费,将可得到大幅控制,还有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国企高管的薪资水平,甚至是养老金双轨制,都将因此得到根治。 “《财政法》应涵盖所有的政府资金。将公共资金按其用途的性质分成不同的基金,所有的公共资金都必须包含在这些基金中,不允许存法外资金。并规定所有基金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状况都要纳入法定的财政报告体系,定期向人大报告,做到公开透明。” 刘小兵说,目前财政的立法尚未涵盖所有的财政资金,仅涉及到收支没有涉及到资产,只涉及到流量没有涉及到存量,具体的收支方面有很大的空白,“这些问题存在会导致什么后果呢?主要有三个。一是财政的规模很容易扩张,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就会导致经济活动因为政府管得太多而失去活力,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因为政府有些财政活动缺乏法律约束,容易造成公平和效率不足,没有全面考虑整个社会的意见。三是由于缺乏法律约束,我们政府财政活动容易滋生腐败。” 这30名上海人大代表,是真正的国之栋梁。真正理智的爱国者,永远懂得如何去限制政府的权力,从而保护每一个中国人的合法权益。他们需要民意支持,需要声援。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代表建议制定财政法,规范政府财政行为。 人大代表小资料: 刘小兵,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民革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专家言论 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熊伟: 《预算法》主要是程序法,只管财政行为链条中的一段,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标准,预算法并不负责,但这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谁可以征税收费?要经历什么程序?哪些支出必须安排,支出的标准由谁设定?这些都是需要财政法考虑的问题,目前《预算法》并没有涉及。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 如果没有财政基本法的话,我们国家的财政可能仍然会陷入一个漩涡或者循环——“改来改去,一会儿这样改,一会儿那样改,没有一个系统性的思路。所以说《财政法》非常重要,也非常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朱为群: 国家的治理呈现浓厚的行政主导色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不合理,任意动用行政权威调整事权财权,地方政府和下级政府对事权、财权的预期不稳定,事权下移、财权上收,事权与财力不匹配的问题非常突出。 在财政收入方面,税收法定的理念没有得到贯彻。在税收领域缺乏一部税收基本法来规制国家的征税活动,征税呈现高度行政化的特点,多数税收是由国务院通过条例的形式来规定的,由此导致了征税的任意性,税收长期超GDP增长,国与民的财产关系难以实现平衡;在非税领域,法治化水平则更低,由此所导致的土地财政、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在财政支出方面,民众作为纳税人,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却并没有话语权,更遑论决策权和监督权,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年开始实行预算公开,但公开的情况并不乐观。 看完了?有意见想发表、分享?那就添加龙子石(微信号 lzs503 )为好友,拉你去"干货精选读者群"摆龙门阵! [版权声明] 图文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涉版权问题,24小时内删除。 长按二维码识别后关注 干货精选 读者群已经组建,长按识码加好友后入群 告读者 《老安干货》与《干货精选》系兄弟号,《老安干货》侧重关注劲爆题材+经济+投资(含股市楼市理财),欢迎同时关注《老安干货》。 长按二维码识别后关注 老安干货 商务合作请加微信:8929762(注明“商务合作”) 热门干货 一位正部级高官出狱后的讲述︱我的奋斗和两个女人! 一个东北妞对东北的思考︱东北和东北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大宋法律能给武松公正……… 我们抵制过圣诞节,老外们会怎样对待春节? 他们为了利益集团,让全体国民付出了惨重代价(共2组文章) 房产税能把贪官大批送入监狱吗 以厦门为例 ︱高房价是因为土地稀缺?不,制度使然! A股监管思路让企业无心实业让经济泡沫化 图解台湾股市从疯狂到崩盘始末,断A股的顶与底 明明免签却上不了飞机 ︱盘点免签国那些暗藏的秘密 当日本农村重归世外桃源,中国农村却成了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