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刘女士为给女儿征婚,在一家婚介所交了 1.6 万元办理了会员,等了三个月,婚介所介绍了一位学校 " 在编 " 老师,结果发现是临时工。近日,气愤不已的刘女士投诉到常州市消协。
刘女士投诉称,几个月前,她在钟楼区怀德桥附近一家婚介所为女儿办理了会员。办会员之前,婚介所工作人员态度十分积极,声称婚介所里的优质男会员很多,入会后将优先安排优质男会员进行约见。可等刘女士付钱之后,婚介所就再也没有主动打过电话进行后续服务。经刘女士的催促,婚介所向其推荐了一位学校的 " 在编 " 老师。说来也巧,刘女士有一个朋友也在这个学校当老师,一打听才知道,这个所谓的 " 在编 " 老师,只是学校借用的一个临时工。
气愤的刘女士找到婚介所交涉。婚介所竟然说刘女士私自打听被约见男会员的隐私是不道德的,违反了游戏规则。刘女士表示,自己是给女儿找对象,肯定要对约见的男会员进行侧面了解,你婚介所介绍的优质男士名不符实在先,反咬我们消费者调查男会员真实身份。
消协介入协调时发现,刘女士当时签订的合同已经遗失,协商退款目前陷入被动局面。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婚姻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采取强迫、欺诈、误导等手段进行中介服务。
常州市消保委相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共计接到关于婚姻介绍类投诉 12 件,投诉内容主要是消费者入会前,婚介所天天联系声称可以介绍见面,但入会后,婚介所就不再主动联系,最长可以几个月没有任何消息,有些婚介所里面推介的会员与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该人士表示,情感服务标准难以量化,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服务质量、效果很难达成统一认识,双方容易发生纠纷。
消费维权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婚介服务时,消费者要把自己的要求详细写入合同,商家要对每次约见对象身份的真实性负责,加入会员前要明确服务周期的时长,约见的次数及频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约见,服务周期是否可以顺延。对于婚介失败的处理方案,都应提前协商约定,并写入合同中,防患于未然。此外,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较正规的婚介机构,可以提前通过其他途径,例如网络、熟人咨询等方式了解所选机构的服务、信用度及其他信息。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陷入 " 富商 "" 海归 " 等虚假信息诱惑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