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陆战队员史帝芬‧赖拉(Stephen Lara)在内华达州高速公路上,仅因靠油罐车略近,被公路巡警拦检,车上现金8万7000元也遭没收。 巡警对赖拉说,拦检的真正理由是阻止走私禁药、武器与现金。既然有那么多现钞,巡警说警犬嗅出「现金上有味道」。赖拉表示,这些现金是他自己从银行提款机领出来的,他有收据。 警方找不到禁药毒品,就不对他提出任何犯罪指控,却也不还他钱,打电话给联邦缉毒署(DEA)前来配合查验;39岁的赖拉说,法律准许执法人员这样对待人民,他很困惑,也很生气。 他告诉华盛顿邮报,「我居然在路边被配警徽带枪的人抢劫,真是匪夷所思」。 媒体揭露还不管用,他找律师提告之后,政府才说会还他钱。人权倡议者说,联邦政府滥用没收人民财产权,要冤民证明自己清白无辜才还人家钱,这就是典型案例。 因为联邦政府鼓励州警「执法」,无故没收的财产若未发还给冤民,就交还到负责没收的州警单位。没有办法讨回公道的,或手段不够圆融的人,通常只能忍气吞声。 代表赖拉打官司的正义研究中心律师霍妥特(Wesley Hottot)说,就算赖拉的存钱习惯有点怪,他哪一点犯法了?但在机场、路上,像赖拉这样的民众,遭到彷如罪犯的待遇,国家赋予警察这种权力「太危险了」。 今年2月,赖拉打算在四天中,来回开40小时的车,从德州到北加州看想买的房子。他就怕现金惹祸,特地带着3年从ATM提款13万元的一叠收据。 他31日对内华达州巡警提告,律师1日早上8时53分(东部时间)就收到联邦缉毒署电邮说会还钱,但官司要继续打。霍妥特说,「这是联邦政府的标准手法,目的就是不让老百姓挑战它随便没收现金的做法,是不是合宪」。 赖拉希望法庭还他公道外,也裁决州警不能为了给机构敛财,刻意配合联邦政府,运行非法的罚没政策。霍妥特希望政府归还赖拉的钱外,也要付他利息并加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