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4日通令联邦干员,只有在紧急情况且获准时,才可进入民宅调查或逮捕嫌犯,逮捕过程也禁止使用「锁喉」等易导致窒息的手段。 这两项新规定导因于2020年3月26岁非裔急救员布伦娜‧泰勒(Breonna Taylor)遭警误杀,与5月明尼亚波利斯警察「跪杀」非裔佛洛伊德,两事件都引发大规模抗议示威。抗议群众要求改革警政。 司法部新规定不必敲门迳闯民宅的搜捕令,须经联邦检察官和上层督导人员「双重」核准方可核发;调查人员唯有在敲门告知会立即造成自己或他人肢体暴力伤害的情况下,才可使用这种搜捕令令;唯一例外,也须在向法官申请并获得批准前,获得单位主管及联邦检察官或司法部助理部长许可。 警察闯入泰勒住处是为了抓捕毒贩,结果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反而杀死无辜平民。 一般而言,警察要在「情况极端危险」,或嫌犯可能在警察敲门之际销毁证据的情况下,才申请迳闯搜捕令;批评者说,这类搜捕令近年来的使用量遽增,有些执法部门在不合理的情况下使用成习。 制定这项新规定的副司法部长丽莎‧莫娜可说,「身为执法人员,有义务以身作则,让民众信赖我们,让社会对我们有信心」。 她规定,除非情况允许警察使用致命的羁押武力,不得任意使用锁喉或「掐住颈动脉」等容易导致窒息死亡的拘捕手法。 佛洛依德死亡后,好几个州已经完全禁止或严格限制警察运用「窒息」手段逮捕嫌犯;明州法院判决,跪压佛洛伊德颈部导致他死亡的警察沙文谋杀与杀人罪罪行确定,他和另三名在场警察还得面对被控其他联邦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