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向华为交专利费 长期以来,国产手机出海屡屡受到“专利大棒”的威胁,需要向高通、爱立信等支付巨额的专利费用,但是这一局面开始有所改观——依靠研发积累的专利技术,优秀的国内品牌也逐渐有了强势地位。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的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2015年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这意味着,华为开始向苹果公司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华为了解到,华为向苹果专利授权是事实,但具体费用涉及保密协议。 业内人士估算,苹果去年向华为支付的费用在上亿美元量级。苹果掏腰包向华为支付专利费用,意味着国内企业在专利技术话语权的提升。 日前,国际知名专利检索公司QUESTEL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芯片专利申请量在18年里实现了23倍的惊人增长。 专利费或达数亿美元 在信息通信行业,两个公司签订专利许可时,专利许可数量少的一方需要向数量多的一方支付一定的专利费。联想起前去年高通案,以及爱立信等企业在海外对国产手机频繁的专利诉讼,起步较晚的国内通信企业,在海外饱受专利大棒打压。 包括华为、中兴等通信企业给竞争对手交了不少学费。但经历了2G、3G时代的补课和追赶,在4G时代逐渐完成超越的国内企业,开始享受专利技术的红利。 去年,华为与苹果公司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而双方许可的专利数量此次也是首次公开。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的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去年,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双方之间有明显的数量差别,苹果需要向华为支付专利费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上华为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授权是事实,但具体费用涉及保密协议不能公开。有业内人士对比爱立信与苹果在2015年底签署的授权协议,爱立信与苹果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 投资银行ABG Sundal Collier的一份报告中称,预计爱立信将在iPad和iPhone营收中收取大约0.5%的专利费。此前,爱立信在对苹果的专利诉讼时,曾要求苹果每年支付2.5亿至7.5亿美元的专利费。 目前华为与爱立信在专利储备上数量接近,如果按照爱立信与苹果的专利许可费用来估算,苹果每年至少将向华为支付数亿美元的专利费。也有接近华为的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苹果给华为支付的金额约为8000万美元。 但这两个数据都没能得到华为方面的确认。 去年研发费用超过苹果 能让苹果掏腰包为华为的专利买单,意味着华为研发实力的提升,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话语权也逐步增强。 据了解,2015年华为研发投入达到596亿元(92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15%,已经超过苹果的85亿美元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3.5%)。另有一份数据显示,过去十年,华为研发投入累计超过2400亿元(370亿美元);华为在全球研发人员约为79000名,占华为公司总人数的45%。 目前,华为累计申请中国专利52550件,申请外国专利30613件。除了专利申请数量,华为已授权专利的数目也相当庞大。华为方面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华为累计已授权专利30924件,并且各区域均保持了稳定增长,美国授权专利达5052件,欧洲各国累计授权专利达11474件。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美国拆解网站iFixit的CEO凯尔·韦恩在拆解了华为全新旗舰机P9以后,撰文批评华为模仿苹果采用“五瓣”防撬螺丝。华为消费者业务BG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华为使用苹果技术,完全可以交叉授权,抄袭一说肯定是不成立的。 守规矩才能做大 事实上,即便拥有庞大数量的专利数量,华为对外支付的专利费用可能远超已授权专利收入的费用。 今年初,华为也与爱立信许可对方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自身持有的标准专利技术。作为续签协议的一部分,华为自2016年起将基于实际销售向爱立信支付许可费,当时网曝未来5年华为将向爱立信支付接近30亿美元的专利费。 不过,华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值得赞赏。近日,有媒体采访任正非时提到华为与爱立信的专利签约问题,任正非答道:“是的,签订后我们公司高层欢呼雀跃,因为我们买了一张世界门票。一个普通员工还写了个帖子,说‘我们与世界握手,我们把世界握到了手中’。如果我们保护原创发明,就有很多人去做原创,最后这个原创就会发展成产业。” 专利技术也是华为、中兴等手机品牌在海外市场迅速扩张的护身符。任正非在2016年内部讲话中对消费者业务提出建议:“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伞下,消费者业务要加快在170个国家的终端业务的布阵点兵,要敢于提出5年内超越1000亿美元的销售收入目标。” 不过华为、中兴庞大的专利技术在国内市场并没有收到专利费用。“我了解到的是,华为去年曾经拿出十几项知识产权,尝试向国产手机品牌收取专利费用,但没有企业支付这笔费用。”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意识仍然需要培育,手机行业的竞争逐渐走向全球,只有守规矩才能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