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ash-cheng 于 2015-4-10 08:35 编辑
关键词之:“[医疗保险]与[特约]只是处于劣势的赌博”,“镜花水月中的“花钱买放心”“
转嫁风险——保险的本质目的。但是,[医疗保险]与[特约]的实际情况接近于赔率恶劣的赌博。无法用完的“一次入院限度日数”,希望渺茫的先进医疗特约……。 估计有许多人为了“花钱买放心”支付着无效开支。从新书《如何不上保险的当~放心的商品是这些!》中,拔萃介绍医疗保险的现状。 关键词之:“商业医疗保险的加入率约为93%”,“不为人知的优厚的全民保险制度”
“可以认为医疗保险就是购买幻想”——得出这个结论的人是著有《生命保险应该这样选》(钻石出版社)等著作的理财规划师(FP)内藤真弓先生。但是,大部分人们无疑都在追求这个幻想。 加入商业保险公司(除日本邮政保险)的医疗保险或医疗特约的参保家庭率约为93%。同样,癌症保险与癌症特约也有60%以上的参保率(数据源自生命保险文化中心)。 在日本优厚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相当完善。除高额疗养费制度外,患重度癌症,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申请残障补助年金。但是知道这些制度的人寥寥无几。本来比起了解商业保险来,更应该优先全面了解参险中的全民保险制度,但是人们往往盲目的信任着商业保险。 关键词之:“入院日数减少倾向!落后于实际的条款”,““医疗”与“癌症”保险是赔钱的投资” 看清幻想背后的真实。 医疗保险分为保费较高的保障期间为一生的“终身型”和一定的保障期间终了以后可以续约的“定期型”。由于定期保险通常无解约返还金,所以保费较低。现今热卖的主流保险商品毫无疑问——终身(译者猜测是在暗示由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误导产生的结果) 随着年龄增长发病机率也会大幅上升,因此定期保险的保费也会随年龄大幅上升,而参保的最终年龄通常在80~90岁,之后便不能参保。另一方面,终身保险如名所示保障效力持续到死亡为止,而在缴费期间内保费恒定,考虑趁月缴保费额看起来不是很高的时候早做准备的人大有人在(编者注考虑到缴费期间因素说不好哪个更划算)。 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通常由以下某几部分构成。按照住院日数支付的住院给付金,按手术类型确定的手术给付金,按照因手术发生的去医院日数支付的通院给付金。
但是,这只是罗列了一下可能发生的给付,不会全数按计划发放给投保者。住院给付金的圈套就在于,现今实际发生的住院日数又急剧减少的倾向。 据厚生劳动省(劳动保障部)调查显示,出院患者的平均住院日数,1990年是47.4天。但到了2008年已经下降到37.4天,不到20年间下降了10天。并且,平均住院日数超过50日的年龄层在70岁以上。15~34岁的平均住院日数只有13天,包含青壮年至中老年的35~64岁也只有不足一个月的29.5日。
关键词之:“上年纪之后住院日数才会增多,而到那时为止要缴多少保费呢?” 包含青壮年至中老年的35~64岁也只有不足一个月的29.5日。但是,医疗保险并没有随之作相应的变化。同一疾病住院限度日数只有60日,120日,180日三种类型可供选择,并且其中的第三类型180日型依然是贩卖的主流。(译者觉得又是在暗示广告的诱导效果) FPlifeWV公司的西村和敏指出“在住院日数加速递减的现今,以住院给付金为基础的医疗保险变得已经难以符合实际需求”。 “半数以上的人即便选择同一疾病住院上限日数为60日的类型,已很难充分使用”。
另一方面,即便提交完全相同的诊断书,根据各保险公司判断,实际发生的手术给付金金额也会有很大差异。 另外,并不是所有情况的住院都能作为住院给付金的发放对象。
通常的住院分娩和住院护理等情况就不能作为住院给付金的发放对象。而即便是保险公司所规定对象内,也要满足一些相应的附加条款(译者注例如住院的头几天通常作为赔付对象外) 。
如上例所述,商业医疗保险中在发生了标准的保障条款中的事项,却还是需要满足各种的制约条款(才能发放保金),但是遗憾的是,投保人出险时才初次了解这些制约事项的例子络绎不绝(译者注:保险代理有义务详述保险条款,但保险约款通常拗口冗长,实际中能明白的那些复杂叙述的非专业人士寥寥无几。) 译者: sweetpotato 转自:managershare (作者:钻石周刊编辑部 文章来源:译言) 编辑:Xiao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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