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源寺》讀後感(一)──譚嗣同之死 金大俠 譚嗣同生於1865年3月10日,逝於1898年9月28日(清光緒24年8月13日),是為了救國濟民而從容就義,死時僅33歲。 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李敖寫歷史、悟人生,更直接面對死,在他的歷史小說《北京法源寺》中,死亡就是大哉主題。其中有六章的標題都跟死亡有關:楔子──神秘的棺材,第三章、「休懷粉身念」,第十一章、捨生,第十二章、從監牢到法場,第十三章、他們都死了,尾聲──掘墳。楔子中描述文化與傳統、人生與死亡:「⋯⋯每一年的中秋,就在北京這樣輪迴著。時間年復一年的在前進、風俗周而復始的在重演。團圓、團圓、大團圓,多少中國人民在風霜裏、在烽火下、在骨肉離散中,為這一夢想揉進了辛酸與涕淚。直到團圓化成多少塊,像『團圓餅』化成多少塊,一切修短隨化,終期於盡,除了辛酸、除了涕淚,一切都歸於烏有,只除了一具棺材。」 一百零三天的維新運動失敗後,譚嗣同有機會逃走,跟著梁啟超等改走革命路線,但他沒有去做革命志士、卻選擇了做個赴死的烈士,原因為何,歷史學家莫衷一是。《北京法源寺》給出了赴死的心路歷程與理由,十大理由巧妙地貫穿在歷史小說中、不同人物間的對話思辯裏。 一、表明心跡──譚嗣同承認錯誤,「用一死表明心跡、用一死證明我的錯和你們的對。」(第203、252頁) 二、負起責任──為帶頭推動變法路線的失敗負起責任(第251頁);好漢做事好漢當,也舉了不少歷史上的好漢例子,例如貫高被漢高祖劉邦抓去關到牢裡,卻沒有誣陷攀供趙王,還流著血咬著牙說趙王是無辜的(第238頁)。 三、以死明生──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開始(第201~202頁),中國也不會是個例外。 四、提醒世人──「用一死提醒世人和中國人:對一個病入膏肓的腐敗政權,與它談改良是『與虎謀皮』的、是行不通的。」(第252頁、第288頁) 五、積極作用──「如果死的方法最好,又何必吝於一死呢?」(第251頁)「你記得公孫杵臼的故事,不走的人、犧牲的人,也是在做事、做積極的事;走的人、不先犧牲的人,也是在犧牲,只不過是長期的、不可知的在犧牲。」(第193頁)「我願意做殉道者,給你們開路。以後路還長得很,也許由我開這個路,對你們做起來有個好理由好起點好憑藉。⋯⋯用犧牲來鼓舞其他同志繼續做長期的奮鬥。」(第194頁) 六、義不苟生──譚嗣同請求五爺、七哥等兄弟去救光緒皇上,崑崙探穴(314頁、第254頁),是冒險殺頭的事,他本人義不苟生,義不後死。也舉了不少先例,專諸母親之死、田光之死,也都是「可以不死卻都義無反顧先行自殺」的例子(第223頁)。 七、為救父親──譚嗣同的父親譚繼洵在朝為官,是湖北巡撫,譚嗣同在決定赴死之前,刻意寫了一些偽信,為父親脫罪,脫離父子關係牽連之罪(第313頁)。 八、心已蒼茫──少年時的譚嗣同早已「走遍大江南北、歷遍塞外東西,十八歲的譚嗣同,心已蒼茫,嚴然已是八十。」(第141頁)他也曾有詩「徐甲儻容心懺悔,願身成骨骨成灰。」(第144頁),早已表明心意。 九、未願成佛──譚嗣同對佛理領悟深刻,「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他自度不為人後,赴死敢為天下先,願效法地藏菩薩。(第255頁)他「回向」人間,為眾生捨身(第130頁)。 十、看破生死──「佛門精神是先把自己變成虛妄,虛妄過後,一無可戀、一無可惜,然後再回過頭來,把妄成真,這才是正解。從出世以後,再回到入世,就是從『看破紅塵』以後,再回到紅塵,這時候,這種境界的人,真所謂目中有身、心中無身。他努力救世,可是不在乎得失,他的進退疾徐,從容無比,這就是真的佛、真的菩薩。」(第136頁)他從佛法中看破生死,進而要殺身成仁,以完正果。(第313頁) 悲劇易於感動人心,悲劇英雄更易引發同情與共鳴。譚嗣同獄中題壁之作「望門投止思張儉,忍死須臾待杜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他丁香粉身,視死如歸,慷慨成仁,從容殉道。
《2018年6月6日於華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