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如一梦 尹纪颖
烈日当空,正午时刻,置身于银泉镇Georgia Ave与 Randolph Rd 交叉口,正举目望着前方路标,突然与右側车子贴面而动弹不得。只得下车察看,两边车辆皆如逃瘟疫,纷纷躲避。
慌忙中,感觉那车是停在我道线内,然而无暇多顾,还是先移至旁边小区算账。心想既然对方说我撞了她,就把车子文件交给这位西裔女孩拍照,让保险公司收拾善后吧。
然而我也应该有点记录才对。于是抄了对方车牌,又问了女孩芳名。她嘴吐成串西班牙文,只听懂“馬丽亚”三个字,其他皆有听没见,只得请她亲笔写下尊姓大名。她直说自己是开妈妈的车,也就顺便请她写下妈妈“伊丽莎白”的大名。
两天后,保险公司来电录音调查,声称那日伊丽莎白在她的车道,我撞了她的车。我回道“我记得停车察看时,感觉她的车是微微在我的车道内,但我想我是后到,所以我错。但开车的是她女儿马丽亚,而非车主本人,我有她女儿亲笔字迹为证”。
保险公司要我把证据立刻传去。拜手机之便,照相,电信,把她亲自书写自己及妈妈名字的笔迹,还有两车贴面磨损后的失色花容一一传去。
数天后,我被告知,案子已经了结。对方所求,公司不与处理。一场风波,至此结束。
我仍依然在想,下车察看时,应做现场照相,对方车停我车道内,证明她先撞我,车祸是由她引起。还好慌乱迷糊中,要了对方亲笔字迹,第四次有惊无险过了车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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