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一切道理都失效的全民受害事件 Original 2017-02-19 小日 转自公号:撕蛋 砍头事件加害者 刚经历很沉重的一天,和老虎咬人被毙那天一样沉重,逃票者、被击毙的虎与民智未启(←点击阅读),如果说老虎咬人事件还有迹可循,多少有评判标准可言,昨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发生的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让我们群体失声,无力、无言以对。 面馆老板姚某,因为一碗面多加了一块钱(与招牌上标注不符)与客人胡某产生口角,最终被胡某残杀而亡,身首异处。 对于本次事件,我想了好久,除了悲哀就是悲哀,今天的文,是一道无解的题。 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 一切道理都失效的全民受害事件 文:小日 (一) 我抽了整整一盒烟。 无言以对,心情悲凉。 从朋友圈得知武昌火车站砍头事件那一刻起,整个人就不好了。 我知道那是基于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个体的同情,这样的同情,来自我们本能的同感,我们都是人,我们都对同类怜悯。 我曾猜想过很多杀人的动机,例如种族、精神病人、情杀,简单说,任何一次暴动或杀害若非上述三类,都不至于如此残忍不堪。 而我万万没想到竟是为了一碗面,更没想到的是为了一碗面多加一块钱。 提及事件,我们每个人或许心中隐约有那么几个愤怒的理由,但仔细深想却又如此苍白无力—— 从道德上、法律上、道理上,一切都是失效的, 而事件恰恰就在一切失效中措手不及地发生了。 可以说是一场误会吗?不能,因为成本足够大。 可以说是时代的错吗?不能,因为太过偶然性。 可以说是人性的恶吗?不能,因为大家都无辜。 所以,此题无解。而无解的本质是: 就算你当时身在现场,你也无所作为。 而如果你非要寻根问底,剖析整个事件的本质,如果非要说我们或许能从本次事件汲取半点教训,而我苦思半天唯一找到的关键词只有四个: 规则、傲慢、迁怒、全民受害。 时代从未如此苍白无力 (二) 先说规则,遇害人姚某是规则制定者: 本次事件的本质是: 规则制定者死于规则挑战者。 作为面馆老板,姚某制定规则,原先的4元一碗面。 当客人胡某和他的伙伴吃完面时,姚某按5元一碗面去收费,两个伙伴沉默不语,只有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向老板提出了异议,“牌子上写着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索?” 这是本次事件的起点。 作为客人,他理所应当尊重老板的规则,吃霸王餐的人不得宽恕,以至于,受害者姚某激怒客人胡某那句“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看起来仿佛合情合理的。 但真是这样的吗? 制定规则的人不尊重规则,就会死于规则。 这就涉及到面馆老板姚某在客人当时点面时有没有提前说明白面钱涨价,如果没有,那本质就是欺骗,就是坐地起价。 你欺骗客户,就注定要付出代价。 所以,在一切没能充分告知参与者规则已变的游戏中,参与者有权翻盘。 随意改变规则,参与者有权翻盘 (三) 规则更改却缺乏耐心解释,火上浇油。 那就是傲慢,傲慢,招来杀身之祸。 人往往会死于傲慢。 这恰恰是很多拥有“主场优势”中的事件参与者不自知的特性:姚某,作为面馆老板,面馆就是他的主场,一切他说了算,他确实有定价权。 相信作为春节期间,作为同样是外地人的胡某和伙伴,只要姚某但凡耐心解释一下,彼此都能理解,也就缓和了。 但姚某并没解释(或许他认为不值得解释吧) 并且,姚某不仅不解释甚至还侮辱了胡某的人格,甚至在当时转瞬即逝的简单平静后,两人再次引发更深冲突,最终导致事件失控。 在这里,遇害者姚某的傲慢还体现在高估了自己对局面的掌控力,低估了对方的暴怒性。最终,姚某被胡某砍腿砍手后不得动弹,最后胡某一发不可收拾,姚某胸部被砍,头被砍下,现场凶残,血肉模糊。 这就是傲慢要付出的代价。 所以说: 永远不要过于笃定没有发生的事件。 永远对未来保持质疑和敬畏。 这是克制傲慢的两条军规。 克制傲慢的两条军规 (四) 说完姚某,说胡某。 胡某的杀念是冲动、是失控,但我认为是:迁怒。 我无法知晓他当时经历被人格侮辱后情绪多波动,我也无法还原胡某当时的内心。 但从目前官方发布的真相还原记录来看,其实在口角后,有那么一瞬间是静止的,当时两个伙伴已经拉开了胡某。 如果回到那一秒,或许很多人会希望事件就此停息,杀念未起; 但事实上,从胡某后面的凶残行为来看,他不仅是头脑发热,也不仅是因为人格受辱激起的情绪波动,他如此失控去砍杀对方的唯一原因是:迁怒。 结合开头所说,我一开始猜测的动机。 除精神病人,无论情杀还是种族杀戮,都是“迁怒杀人”的代表,而本次事件,也符合迁怒杀人的特质。 一如现场目击者,那位年迈的老太太所说“我活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凶残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呀,把人当鸡当鸭一样宰杀,只有禽兽才做得出来,丧尽天良啊……” 而事实上,根据胡某杀害姚某过程中情绪与行为的递进曲线,胡某一开始是冲动、然后是无法回头,最后是失控与万念俱灰。 在整个事件中,胡某内心并非只是杀一个坐地起价的不良商贩,他对抗的是整个社会随意变化规则的人,随意欺负弱势群体的人。 或许,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那个瞬间,胡某是将他22岁人生里经历过的所有不公平之事,所有欺负、欺凌、欺骗全都记起来了,最终,回放人生遇到的种种不公平,愤怒的血性诱发杀心。 对胡某而言,在那个他将姚某碎尸万段的瞬间,其实早已无逻辑可言。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正在发生的所有一切。 这一切真的太快了,作为杀人者他或许自己都无法接受,无法接受自己就这样把人杀了,他或许也会在很久之后才想起自己那一刻的冲动,他或许也会后悔。 但,一,切,都,不,重,要,了。 所以,与其说他是在残杀姚某,不如说,他认为自己是拉着姚某和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一同毁灭而已。 受害者与杀人犯,一前一后, 都在和这不公平的世界说告别。 和这不公平的世界说告别 (五) 在官方公布的真相里,有那么一句: 50多人报警也没能阻止14刀砍下受害者头颅。 关于这情节的完整描述是: 在暴行进行过程中,附近围拢了许多人,但也没能来得及阻挡这一切。一是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大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二是歹徒已经杀红了眼,手拿带血的菜刀,手无寸铁的群众也没有人敢上前阻止。不过人们也没有站着不动,现场同时有50几人打了报警电话。 是的,一切都太快了。 快到大家都措手不及。 除了大家都不曾有过应对同类事件的经验之外,更重要的本质是: 在事件发生的瞬间,所有人都成了受害者。 这就是传说中的: 全民受害。 作为一件发生公共场合里的大众目击型杀人事件,杀人犯一个,遇害者一个,而间接受害者是现场围观者以及此时此刻关注整件事件的我们。 在不得不接受中, 我们又亲历了一次刺痛心智的虐杀与暴力。 值得一说的是: 在过去和平而安宁的日常里,大家从都不曾目睹过如此残忍的事件,而作为一次非阴谋论、非治安不善、非政府不作为的偶然个体事件—— 我们仿佛能从本次事件中学到很多,例如:尊重他人、好好说话、和气生财、多点慈悲和关心,我们仿佛也能口若悬河地说出很多大道理,例如:多关心群众,多关注心灵教育,别和普通人较劲,多尊重和体谅广大劳动者,但我们最后都哑然而止,绝望失声。 因为到了最后,我们会发现,无论如何,作为事件本身的偶然性,它该发生还是会发生。 因为这不是一个小个体有好的品德和素质就可以避免的,这类事件的杜绝需要全民精神价值和美德品性的提升,而要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最后我们只能用一些吗啡鸡汤的词句来催眠自己: 人人爱我,我爱人人。 心存敬畏,敬天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