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在美出生儿童两年不回国,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籍
新规定:1、小孩如在两岁前未回过中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回国必须办中国签证。这一新规定已经多个网友案例确认。实施日期为2015/03/27。但各个领馆对这个“两岁”的判定不完全一样,旧金山领馆为24个月,洛杉矶为18个月。
2、另据网友案例汇报,即便两岁前回过国,再旅行至美国,居住超过两年的,也被视为放弃中国国籍。不能续签旅行证,只能申请中国签证。
3、新规定根据的是最新的国籍法补充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领事所有。 这个所有给小孩办过旅行证的的父母都知道。旅行证申请是最严格的,必须由领事亲自“接见”孩子,才能确认并签字通过。父母还没绿卡又想给孩子国内办个国内户口的,赶快在孩子两岁前申请旅行证回国吧……
应办理何种证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且不具有外国国籍者,应办理中国护照。
(二)具有中国国籍者,若依据外国国籍法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应办理中国旅行证。此类情况若坚持申请中国护照,须先办理退出外国国籍手续,提交其外国国籍所属国政府部门出具的退出外国国籍证明(未成年人还须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其不具有外国国籍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后方可办理。此类情况若坚持使用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须由其本人(未成年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直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出退出中国国籍申请,经公安部审批后方可退出中国国籍。退籍申请获批后,方可办理中国签证。
(三)具有中国国籍者,若符合《国籍法》第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将不再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须持外国护照办理中国签证。
(四)不具有中国国籍者,前往中国须持外国护照办理中国签证。若坚持申请中国护照,须提交其外国国籍所属国政府部门出具的退出外国国籍证明(未成年人还须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其不具有外国国籍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并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直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出加入中国国籍申请,待公安部批准后,方可办理中国护照。
中国公民在英国所生儿童国籍认定
英国国籍制度规定,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时父母一方为英公民或有英永久居留权者,无需进行登记或入籍程序即具有英国国籍,可直接申领英国护照(但2006年7月1日前出生、出生时父母未婚且至今未婚者可能不具有英国国籍)。
综合中国《国籍法》和英国国籍制度,在英国出生者,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有英永久居留权,其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且均没有英国永久居留权、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没有英国永久居留权,其具有中国国籍。
具体可结合自身情况参照下表进行国籍认定:英国出生儿童国籍认定简表。 说明:若孩子出生时具有中国国籍,出生后定居在国外且具有外国国籍,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转自 环球移民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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